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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市六奪“五水共治”工作“大禹鼎”

2020-08-21

       8月15日,在全省高水平建設新時代美麗浙江推進大會上,湖州市、德清縣獲得2019年度浙江省“五水共治”工作優秀市、縣(市、區)“大禹鼎”銀鼎;南潯區、安吉縣獲得2019年度浙江省“五水共治”工作優秀縣(市、區)“大禹鼎”。至此,該市已連續六次奪得省“五水共治”最高獎“大禹鼎”。近年來,該市治水工作緊扣“打造樣板地、模范生,再奪大禹鼎”總目標,持續推進水污染防治。


       一是多管齊下“系統治”。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,對全市7373條河道,310個湖泊(水庫),500公里已整治的黑河、臭河、垃圾河及小微水體,經過多輪地毯式全覆蓋排查,820個問題水體變成“小微景點”。完成太湖南岸65.5公里湖岸線,縱深岸2公里范圍內1184個入河排污口查、測、溯、整工作,排查出各類排污口769個。持續推進“污水零直排區”建設,今年全市計劃完成279個污水零直排區建設,包括210個居民生活小區、38個商貿集中區及31個鄉鎮(街道),區縣全域創建實現全覆蓋,確保完成五年總建設任務的80%以上。


       二是動真碰硬“嚴格治”。全面建立“市、縣、鄉鎮(街道)、村(居委會)”四級河長組織體系,3660名河長和603名湖長看水、查牌、巡河、訪民,推動河長制向湖、庫、溝、渠、塘等小微水體延伸。制定實施《湖州市治水履職失職追責辦法》,2019年全市共出動檢查2800余人次,下發督查通報102份,約談問責工作不力的責任人287名,對工作相對滯后的11個鄉鎮黨委或政府開展提醒談話。


       三是完善機制“長效治”。制定出臺《水工程生態建設技術規范》等市級以上標準21項,出臺《淡水池塘養殖尾水凈化技術規范》《湖州市水產養殖尾水排放規范》等6項農業養殖類地方標準,在全省率先制定發布“污水零直排區”“1+3”建設地方標準。強化河道修復水生態環境,修復國控斷面周邊95萬平方米,種植觀賞荷花3.8萬株以及鋸草、菖蒲等凈化水質水生植物1.5萬余株等,對81條河湖開展水生態修復,總綠化面積達300萬平方米以上。與無錫市簽署《關于建立太湖藍藻防控協作機制合作協議》從制度層面推進太湖藍藻聯防聯治,突破流域協同治理瓶頸。


文章來源:浙江省生態環境廳